忘记打卡情况说明,打卡遗漏原因解释?

来源:【新甘肃】

戴先任

根据12月22日《工人日报》的报道,法院认为,用人单位在制定的《考勤管理制度》中将漏打卡视同旷工的行为是不合理的。这种做法无视劳动者实际出勤情况,背离了考勤管理的初衷,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因此,该行为本身缺乏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由于王明奕无法接受公司的解聘处理,双方在沟通无效的情况下,他决定通过法律途径寻求救济。他要求公司向他支付违法解除劳动关系的赔偿费用等。

这起劳动争议案件非常典型。考勤打卡制度的初衷是为了加强企业员工的出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然而,一些用人单位却忽视了员工的实际出勤情况,将漏打卡视为旷工,这种考勤管理方式不仅损害了劳动者的合法权益,也变成了一种形式主义,只为了打卡而打卡,让考勤管理失去了本质意义。

根据案件中的情况,涉事公司的《考勤管理制度》规定,如果员工因个人原因忘记打卡,但是按时到岗、离岗,将被视为漏打卡。然而,王明奕因为未打卡11次而被视为旷工。法院认为,销售经理的销售业绩不仅与其工作勤勉程度有关,还与市场行情、公司制定的销售价格、营销策略等多个因素直接相关。公司将完成季度销售面积指标作为衡量王明奕是否胜任工作岗位的依据,这种考核方法缺乏正当性、合理性、必要性和合法性。

无论是考勤管理制度还是业绩考核制度,很多公司都存在问题。企业制定这些制度的初衷是为了激励员工提高工作绩效,但一些企业却制定了一些不合理的规定。这些规定看起来很严格,但实际上却没有实质性的效果。这些规定不仅侵犯了员工的合法权益,也不利于企业的发展。这暴露了企业存在严重的管理问题,同时也缺乏依法用工的意识。

这种企业管理方式既偏离了科学管理的原则,也偏离了依法用工的规范。因此,需要企业、相关职能部门和劳动者等各方共同努力,纠正这种偏离的现象。

为了实现企业与员工的“双赢”,企业需要遵守法律规定,并制定科学合理的管理制度。同时,劳动监察等相关部门也应积极维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加强对企业的监管,督促用人单位尊重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对于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应依法依规予以惩治。此外,还应畅通劳动者的维权渠道,降低劳动者的维权成本,并加强劳动用工普法宣传,提升劳动者的法律意识和维权意识。通过法律的支持,劳动者将更有底气对无良企业说不。通过多种措施的综合应用,可以进一步改善依法用工环境,提升企业的科学管理水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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