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蟋蟀在夜晚歌唱

张金凤

外出旅行,夜晚住在鲁地尼山孔子出生地。时值初秋,夜晚天气仍闷热,于是出门乘凉。依山而建的尼山宾舍酒店,二楼的房间外竟然犹如平地,推开阳台的门,是个小院落。小院打理得清雅,玉簪花在夜色中愈显得高洁,铁线莲绿意婆娑,几蓬自由生长的毛谷英已经摇曳着成熟的穗子。石墙与木栅栏之外,青幽的山坡散发着香气,青草肆意生长的清香,种子渐熟弥漫的糯香,浆果发酵的甜香。被四野温柔山丘环绕的小庭院中,隐约可以看见云影中的月亮穿行,院中及四野秋虫叫声喧闹。我在藤椅上坐下来,独对夜色听蛩音。

这是一部多乐章交响曲,参与演奏的乐手繁多,我辜负了月色,闭了眼睛仔细聆听蛩音。众多层面的虫唱潮涌中,主旋律是蟋蟀的振羽而歌。那是我再熟悉不过的声音,童年的乡下时光,它是我的陪伴,似乎蟋蟀之声一年四季不绝于耳;客居城市的经年,它在我的灶屋、我的书房和窗外草地与石缝间,在我散步的车水马龙的路边,从没有间断自己的鸣唱。

秋虫的歌唱隔绝了我所在的尘世,夜色里,纺织娘的弹奏好像是蟋蟀组章的副歌,由一个点爆发,悠远悠长的一声声嗟叹,正好作为衬托和渲染。穿过嗟叹扑面而来的是一组急性子的演奏,那一定是一只精力充沛、四肢健硕的蟋蟀,翅羽摩擦得有力而昂扬。是夏日急雨吧,筛豆子一般大珠小珠落玉盘,敲击着我的耳鼓。我笑,想起一些小野马般的童年往事。有一把“机关枪”兀自响起,“哒哒哒哒”地扫射,不管有没有听众,不管秋风如何吹、星辰如何转换,就是任性地扫射。真是半路杀出个程咬金,这“程咬金”却是个不定性的主,一通扫射之后,不知道又浪迹何处去了。有板有眼的鸣唱一直都在,似退隐的民间艺人,巷口闲坐时,唱几句,喝口茶,想想往事,又接着唱。一定有一位儒雅的学者在徐缓地吟诵,就像杏坛讲学的圣人,不被周遭急切的操弦之声干扰。犹如用节拍器严格界定了一般,它的吟唱从容而坚定,在众多的唱声中逐渐浮起,越来越明亮。

沐浴在尼山的夜色里,我的心被这蟋蟀的交响曲洗涤,连蚊虫的袭扰也无觉。在尼山,听蟋蟀夜晚歌唱,如一苇渡江,记忆如闸门豁然打开,关于蟋蟀的记忆须臾抵达,我瞬间回到那些曾经与蟋蟀朝夕相伴的时光。

其实,我对“蟋蟀”的称呼并不亲切,那是较为理性且学术的叫法,我所熟知的蟋蟀在乡间,我所熟悉的名字叫“促蛰”,也有老奶奶喊它“促蛰蛰”。曾经以为乡下老家的叫法很土,从不敢在外人面前说起。直到在书卷中遇到“促织”一词,心中便一热,感觉到它的珍贵了。我的家乡人大约也是喊它“促织”的吧,只是发音没有那么准,一个音的演变就成了“促蛰”。“促蛰”之与“促织”意思大有不同,“促蛰”是既能积极地入世有所作为,进行“促”,又能适时隐退做到“蛰”,这不是一般境界,这个称谓的境界早已经脱离了一只小虫的范畴。“促织”显然是居于此之一隅,只会催促织布罢了。

就名字而言,我更喜欢“促织”这一称谓,这是勇敢而热烈地拥抱生活的姿态。“蟋蟀”的叫法中规中矩,科学而冰冷,就是把它作为一个物种来对待,“促蛰”是描述了它的生活和境界,终究只是说它自身,而“促织”是把它与人类关联了。一种昆虫一旦与人类文明结合,就有了别样的文化使命,促织便是其一。“促织”一词把这种昆虫瞬间人性化,使它具备了人世间的寒暖和情感。这是一种贴近着女性的鸣虫儿,在女权苍白的封建社会,这个“促织”听起来是一个女人织布机旁的监工。其实不然,它是闺中人的贴心陪伴。“促织”不仅如人一般懂得耕织与生活的关系,更懂得时令的不可逆,人要顺应时节。它不厌其烦地提醒人们及时织布做衣以应对寒凉。在这个层面上,促织简直就是被人神化了的智者。促织之声平平仄仄,是一种时令预告,是一种善意提醒,如替人打算和规划的长者。织机旁整日的劳作多么单调和困乏,有一个灵性的小虫陪在身边,演奏天籁般的蛩音,也能消解劳作的苦闷,更是一种心灵安慰。织女在织,促织也在织,它嘈嘈切切地焉知不是一种自觉的劳作?它们在各自的生活秩序中做着重要的事情。

农历八月是农事逐渐收尾,天气转凉,人类要准备冬衣的时节,于是家家织机咔咔作响。八月也是促织鸣唱最为热闹的时节。时令已秋,户外夜露侵蚀,它更多地潜伏在檐下、廊边,与人亲近,与织机的响声互相应答。世间昆虫成千上万,主动贴着人类生活而居的并不多,蟋蟀几乎独一无二了。它在人的居所从不敛声屏气,而是整日介弹琴唱曲,并不把自己当外人。

人类对蟋蟀保持着足够的善意,不仅容它居食,也喜它歌吟。人类喜欢蟋蟀大抵有以下原因:首先它于人无害。无毒无味的一只小虫,即便啃食植物,也不足为害,在室内从不乱啃噬物品,也不扰乱人类的生活。它无处不在却也隐身于暗处,角落是它的家,并不会蹦跳出来,粗暴地闯进人类生活。其次它有声音之美,蟋蟀的鸣唱极富音乐审美情趣,它平平仄仄,节奏规整而有起伏,声音雅而不躁,曲调美而不媚,是耳朵的享受。其三它体型小巧玲珑,形态黝黑油亮甚是可人,它身形健硕、蹦跳有力,又富有生命力,让人见之,阳刚之气油然而生。鉴于此,人们乐于与它共处一室,不惊不扰,两相安。

促织用琴声刺破黑暗和可怕的孤寂,不离不弃地陪伴着闺中人。它铮铮淙淙地弹着琴,终日伴随在旧日织机旁,机杼声咿呀响着,促织也热闹地叫着。伊人闲下来想想事情,神思被拉得很远,或许想到了远游的良人,或许想到了年少无瑕的时光,或许想到了衰老的爹娘。骤然回过神来,已经发呆了好久,耳畔促织声声,她自己也觉得羞怯,感觉那虫儿们的鸣唱都是在催促她干活呢。

促织之于蟋蟀之名,就像正室之于姨娘。蟋蟀之名正宗,早在《诗经》中就有蟋蟀的踪影,“蟋蟀在堂,岁聿其莫”(《唐风·蟋蟀》)、“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国风·豳风·七月》)的诗句,《尔雅》释“蟋蟀”为蛩,汉魏人又细分之,称之为“吟蛩”。到汉代,才有促织的叫法,如古诗十九首中的《明月皎夜光》中吟道:“明月皎夜光,促织鸣东壁”,至魏晋,“促织”的叫法已经较为普谝,也有叫“趋织”的。

“正室”蟋蟀端庄,但是少情趣;促织之根基浅薄,但是多妩媚。蟋蟀的命名是科学理性的,两个字形影不离,不离不弃,不可拆开单独用。它的偏旁很直观地告诉人,它们是“虫”类。而“促织”不同,首先是拟人化的“促”,又有人类特有的劳动词汇“织”。一只昆虫从名字的源头就介入人类生活和文化,是不多见的。那些各种各样的虫,都保持着虫的偏旁和身份,保持着昆虫的理性和标签,如蚂蚱螳螂、蜻蜓、蝴蝶等等,而且几乎没有人类赐予的别称,“促织”之名是得了人间多少宠爱啊。所以“促织”是人类的宠物虫。

蛐蛐儿”的叫法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无考,只说“蛐蛐儿”是它的俗名,大约是个口语词。我国有一首非常著名的摇篮曲,曲调优美而安详,“月儿明风儿静,树叶遮窗棂啊。蛐蛐儿叫铮铮,好比那琴弦声。琴声儿轻调儿动听,摇篮轻摆动啊。娘的宝宝闭上眼睛,睡了那个睡在梦中”。在这样的谣曲中入眠的孩童该是多么幸福,被这样的摇篮曲伴随长大的人该是多么幸运。清风明月、树叶窗棂,万籁俱寂中唯有一素弦轻奏,那是墙脚里的蛐蛐在自弹自唱,也好像是另一首摇篮曲。睡在摇篮中的是瓷一样的娃娃,晃着摇篮的是年轻的母亲,她是世界上最幸福的人。

我也是在蛐蛐的鸣唱中长大的。曾经乡下的岁月,所有季节都是野生一般散养的孩童,在草屋土炕上睡时,灶间菜蔬处、墙角阴暗处,不时有蛐蛐的叫声传来。那是绵长不断的催眠曲,就像母亲绵密的针脚一样。人睡了,促织却不停歇,一直鸣唱到月影西斜,又一直唱到东方欲晓。夜里偶醒来,促织声声里,昏黄油灯下是母亲劳作的身影。深夜不睡和夜间醒来的人,总是听到一片繁茂的促织叫声,所以人们叫它“夜鸣虫”。

世界都睡了,而你醒着;世界都沉默,而你唱着。何其有幸,这样的夜晚,我睡在它的鸣叫之侧。

另名“促织”的蟋蟀,决不是人们宠爱中的乖觉的虫儿,它的生存能力极强,遇山开山,遇水渡水,简直是个江湖侠客。在土壤稍微湿润的山坡、田野、乱石堆和草丛之中,凡有杂草处,皆可生长。它食性杂,菜叶、草心等等皆可餐,并不挑剔。蟋蟀的前半生,生于野而栖于野,在风和日暖的岁月,是完全的野生类动物。它并不是背剑走天涯的光棍做派,它粗中有细,善于营谋,与众多其他昆虫不同,不仅栖息于砖缝瓦砾间,还懂得建造自己的洞穴。这一远虑,区别于春生秋亡的虫类,所以它能够越冬。居地也许并不豪华,只是一个洞穴,却足以庇护一个小生灵在野地里免于霜寒雪盖,免于被大风掀着尾巴狼狈躲藏。

生物学家法布尔所描述的蟋蟀的居室,不亚于人类的居室设计:“在朝着阳光的堤岸上,青草丛中隐藏着一条倾斜的隧道,即使有骤雨,这里也立刻就会干的。隧道顺着地势弯弯曲曲,最多不过九寸深,一指宽,这便是蟋蟀的住宅。出口的地方总有一丛草半掩着,就像一座门。蟋蟀出来吃周围的嫩草,决不去碰这一丛草。那微斜的门口,经过仔细耙扫,收拾得很平坦。这就是蟋蟀的平台。当四周很安静的时候,蟋蟀就在这平台上弹琴。”这一段描写极具文学魅力,隐藏着蟋蟀的智慧,它的居室要求向阳性强、排水性好,因此选择在向阳的高处,与人类一直以来对居室的要求是一致的。“向阳人家”是旧时农家对联上常见的字句。我们大平原上的乡村居所,都是坐北朝南的向阳人家。现代的城市楼房,人们对楼间距的要求,对日照时间的要求也是如此。“向阳草木易为春”,草木如此,生灵大抵也如此,旧时天子坐明堂,皇帝们也讲究“面南背北”,这样才会江山稳固。蟋蟀的需求与人类高度一致,喜欢爽爽朗朗的环境。不仅如此,它的居室排水也好,它对于不安定因素的判断和预防是一流的,这一方面,很多人类做不到。每年汛期,总有人被洪水打乱生活秩序而狼狈不堪。野地生活的它还善于伪装,人类居室有大门遮挡外部视线,大门之外,常常还有影壁,楼居者设“玄关”。如此等等,无非是阻断别人窥探。蟋蟀早就有数,懂得自我保护,它利用天然的屏障,比如这一蓬草作为掩体,这样的设计,是不是需要一颗智慧的头脑?“兔子不吃窝边草”这是人对兔子的赞美,蟋蟀也一样,它的聪明毫不张扬。

蟋蟀又是个乐天的逍遥派,是行吟的歌者。只要能果腹,吃什么都好,只要能吃饱,就在野地里大声歌唱。这副浪荡不羁毫无心智的样子,完全掩藏了它的远谋之智,这种外在形象就像它居所外的那蓬草,天然而实用。混在大野,其实它有足够的底气,善于蹦跳的双腿和善于撕咬的牙齿不需要敛声屏气,不需要跟谁讨巧。也许,因为有实力才敢于暴露,才敢于在旷野中喳喳鸣叫,对异性打开心扉。它又决不是个猛张飞,广阔田野固然自由自在,居室也打点得舒适,但它并不恋旧,善于营谋居所的它不是个保守的老地主形象,并不死守着它的豪宅从一而终。在生存面前又做了智者,为了更好地生存,它不惜为后半生迁徙。

古老的诗经中记载了它由野外到室内的轨迹:“七月在野,八月在宇,九月在户,十月蟋蟀入我床下。”它的生存哲学首先是活着,其次是快乐、有品质地活着,如此看来,它简直成了我辈的楷模。当秋风紧、霜寒将至,它的身影也向人居的地方靠近。它将暗度陈仓。不知是跟了哪一位拜访者的脚印,它也做草庐的访客。也许是躲在一棵青菜叶底,得了它的遮掩偷渡进灶房;也许是攀在墨香浓郁的书房边等了好久,在门帘起落的刹那一跃而入,从此鸣唱在诗书的边缘。总之蟋蟀陪伴在人的脚边,成了人类生活的一部分,也成了人类文化的一朵花。人类拿墨的花朵标记着它融入人类岁月的身影。

从《诗经》开始,蟋蟀的身影就进入诗书,此后墨香飞舞,晋人阮籍,唐人杜甫陆游,宋人苏东坡叶绍翁等等,都有墨迹分给这个小精灵。我最为喜欢的一是宋代白玉蟾的“三更窗外芭蕉影,九月窗头蟋蟀声”,文人情怀从芭蕉的暗影和蟋蟀的鸣唱中得到释放。那是一个怎样的夜晚,那些夜晚不眠的人又在想什么呢?秋夜,我也曾无数次在蟋蟀的鸣唱中夜不能寐,年轻时候想的是远方,想的是遥远的未可知的世界。如今拥有了那些向往之后的生活,想的却是过往的纯真。这首诗的书生气和文人气,常能抚慰都市里言不由衷的困倦之人。“知有儿童挑促织,夜深篱落一灯明”又更能唤醒初心。那是多么无邪的童真时代,心里只装着玩乐。蟋蟀是小孩子的玩物,幼童于野地捉蟋蟀、斗蟋蟀的记忆很多人都有,那是乡野独有的乐趣。但是在屋里却不同,蟋蟀进了屋,就是人家的一口生灵,村童就爱惜起来。慈悲的母亲说,蟋蟀也是一口命,活着都不容易,又不用特意去喂养,干嘛不好好待它?母亲从来都不让碰蟋蟀,有时候发现蟋蟀掉进干净的铁锅里蹦不出来,那大约是一只年幼体弱的蟋蟀,在锅里着急地乱蹿。母亲就用炊帚轻轻把它扫到锅台上来,放它慌慌地逃走。

蟋蟀既是斗士,也是歌者,这两者总有些格格不入,孔武有力与儒雅婉约如何凝结在一只小小的蟋蟀身上?世间恰恰就有这么完美的组合。

蟋蟀是鸣虫之首,世间的“鸣”各不相同,蛙鼓来自于口腹发声,蝉类来自于肚腹发声,而蟋蟀的“鸣”来自于尾部翅羽的摩擦。雄性蟋蟀右边的翅膀上,有一个像锉样的短刺,左边的翅膀上,长有像刀一样的硬棘,左右两翅一张一合,相互摩擦,振动翅膀就发出了悦耳动听的响声。

蟋蟀之“鸣”是雄性的一种情绪表达,或者表达对异性的爱,或者表达对疆域的控制和占领,或者表达对生活的惬意满足,或者也在缝补着被风划破的岁月。这鸣被人赋予多种称谓,有的称为“鸣唱”“歌唱”有的称其为“弹琴”。无疑,它的善于鸣唱,成为区别于一般虫类的独特坐标。“嚓嚓嚓”“蛐蛐蛐”“索索索”“喳喳喳”,不管怎么描述,汉字都是苍白的,很难准确表达听觉里的蟋蟀鸣唱之韵。它的每一种声响都与众不同,它们来自不同的演奏者,不同的心性和体型,就有不同的音色和频率,也表达不一样的信息。

因为发声婉转,蟋蟀惹来祸端,喜欢它的人循着歌声去寻那忘情的歌者,逮入笼中,想凝万千宠爱于它。它却极度向往自由,宁可舍弃有力的双腿,自断其股而逃避之。不知道笼中蟋蟀的歌吟内容是什么,我猜其中一定有对田野生活的无限怀念,对自由的深切渴望,和对遭捕时逃脱不利的悔恨。笼养蟋蟀者,往往都富于情趣,但是很难体察蟋蟀的心酸,倘若如此,大概不会继续圈囿它吧。白居易有一首小诗《禁中闻蛩》,读罢令人黯然伤神,旋而惊心。“悄悄禁门闭,夜深无月明。西窗独暗坐,满耳新蛩声。”诗描述的是一群被选进宫的年轻女子,无缘得宠,在无边黑夜里,西窗独坐,苦熬着青春。那蛩音是她们笼养的蟋蟀。宫中争宠多斗,而她们显然没有斗的资本和优势,冷落在此。彼处夜夜笙歌,她这里孤寂无聊。养一笼蟋蟀聊以排解烦忧吧。蟋蟀的鸣唱加深了夜的静、夜的长、夜的寒凉、夜的孤寂。短短一首五言诗,诗人的悲悯力透纸背。最可悲的是,她们为排解孤寂而笼养的蟋蟀声里,一定有囚禁的悲叹和对自由的向往,这向往何尝不是那些女子们的,她们何尝不是一只只被笼圈禁的蟋蟀呢?

白居易总是多愁善感,富含悲悯之心,他见卖炭翁做悲悯诗,见琵琶女做悲悯诗,夜晚听蟋蟀歌吟,也不免悲叹宫中闲坐、华年流失之苦。另一首《冬夜闻虫》中写道:“虫声冬思苦于秋,不解愁人闻亦愁。我是老翁听不畏,少年莫听白君头。”不管是不解愁滋味的少年,还是白头老翁,这冬夜的声声啼唱,端的惹人愁绪倍增。白头之翁为何这样愁?日薄西山去日苦多的愁吗?壮志未酬声声叹息的愁吗?可是,缘何也替少年人愁?是冬夜蟋蟀太勾魂了,一声声,似更漏紧催,岁月催逼人老,而人往往无觉。唯独这样的冬夜,蟋蟀一声声似乎提示生命的真谛,具有别样的意义。

更大的悲悯在杨万里的《促织》诗:“一声能遣一人愁,终夕声声晓未休。不解缫丝替人织,强来出口促衣裘。”诗人借嗔怪促织的无知而催促之意,表达了对劳苦者的同情和对剥削制度的不满。其实促织何罪,它只是一个歌者,它既不歌颂盛世,也不会鞭打肮脏,它只是用翅膀的力量表达它想表达的一切,而这一切促织的悲喜,人类永远无从知晓。

在乡野诸多虫类里,蟋蟀并不是性情最凶的,也不是体型最彪悍的,然而人类却选择笼养它,挑逗它,使它们同类相残。斗蟋蟀的历史悠久且曾蔚然成风,以至于蟋蟀“一将难求”,善斗的蟋蟀身价高得令人咋舌。官宦、帝王、纨绔子弟、地痞流氓,形形色色的弩手驾驭着蟋蟀斗而取乐,斗而成赌,导致民不聊生甚至家破人亡。清代短篇小说家蒲松龄写有《促织》一篇,写里正成名因蟋蟀役而苦不堪言,为交代差事,家境日渐困窘。其幼子因好奇,误伤蟋蟀导致因恐惧投井。故事到这里就是人世间的结局。小小蟋蟀导致家破人亡的惨剧在那个时代不是个例。而蒲松龄还是不忍直面悲壮的现实,它让孩童的死亡变为昏迷,而这个孩子的魂灵变成了一只勇猛的蟋蟀,为其父交了差、免了罪,最后皆大欢喜。魔幻色彩剔除之后,完全是老百姓的悲惨呼号。

《促织》的时代背景是明正德年间,宫中斗蟋蟀成风,官宦人家也以此为乐子。明朝的宣宗皇帝朱瞻基,曾经下令各地进贡蟋蟀,并有“蟋蟀瞿瞿叫,宣德皇帝要”的谣谚。

宋徽宗也是爱好斗蟋蟀的帝王,据说他被掳北国途中,还携带着一罐蟋蟀。颠沛流离中,行至山东省宁津县,蟋蟀罐子掉出来,一只蟋蟀从罐里蹦出。宋徽宗放蟋蟀归于田野,并低语:八百年后,称雄华夏。窝囊皇帝毕竟也是皇帝,他的金口玉言真应了。如今的山东宁阳和宁津两地的蟋蟀由于头大、项大、腿大、皮色好而闻名全国,蟋蟀成了此地巨大的产业。宁阳县常于仲秋时节举办中华蟋蟀全国友谊大赛,国内外的蟋蟀行家和斗蟋蟀爱好者都会蜂拥云集到此。宁阳蟋蟀从几元卖到百元不等。也有身价数千者。如果当初宋徽宗放生蟋蟀确有此事,那就是为这个地方注入了强大的蟋蟀基因。一只被囚徒皇帝珍藏的蟋蟀该是蟋蟀之王了吧,落地生根在这片土地上,繁衍下来的后代自然就强悍。曾经让旧时老百姓倾家荡产的蟋蟀,恨得牙疼的玩物蟋蟀,竟然成为一方老百姓致富的产业,也是蟋蟀的功德。

有玩蟋蟀误国殃民的皇帝,也有玩蟋蟀祸国的卿相,南宋宰相贾似道不仅好斗蟋蟀,还综合研究蟋蟀,他在相府中筑有一座半闲堂,专门养斗蟋蟀。他还把自己养蟋蟀和斗蟋蟀的经验写下来,最后竟集结成了一本《蟋蟀经》。由此得了“蟋蟀宰相”之名。无能协助治国的昏官,倒连累蟋蟀名声不洁。

蟋蟀是多面的,它操琴歌唱时,似逸士,满满的文艺细胞,尤其对夜晚的劳作者和孤独者而言,是最好的陪伴。因此它也洞悉了太多夜晚人类的秘密。但蟋蟀绝对是个佩剑的书生,吹箫的侠客,它的好勇善斗在昆虫界堪称一绝。

并不是所有的蟋蟀都善于歌唱,如生物界的常规一样,雌性是矜持的,只有雄性才大声歌唱彰显自己。也不是所有蟋蟀都好斗,打架一般也是雄性间的事。两只雄性蟋蟀狭路相逢必然恶斗一场,也许基因如此,它们以此决定对雌性蟋蟀的占有权,或者也拓展到对地域的占有权。

蟋蟀的品质跟出生地有关,生于草则身软性绵,生于石缝则身体刚健,深色土中出深色蟋蟀,大多善斗,淡色土中出淡色的蟋蟀,相对性子绵软。

生存的严酷必然有生死对决,而蟋蟀的对决却成了人类的乐趣。于是蟋蟀也就有了无尽的灾难。被拘禁成了宠物奴。蟋蟀有别名“将军虫”大约与它的好斗有关。这是最高光的称谓。大多数别名接地气,如地喇叭、灶鸡子、孙旺,土蜇等。我对“灶鸡子”的叫法很认同,灶间常年蹲守着蟋蟀,我有时晚间到灶屋去,常常看见它们从乌黑的土墙上溜下来,到锅台上逡巡。它们躲在锅后的盐坛子间,躲在放柴火的灶洞里,甚至躲在风箱与灶台间的缝隙里。整个冬天它们都在,灶间只有几棵白菜,大约这就是它们的食粮。

斗蟋蟀不仅在漫长的封建时代风气极盛且绵延长久,还成为一种职业。“斗鸡走狗之徒”也包括斗蟋蟀者。蟋蟀成为昂贵的商品甚至成为贡品,就衍生出蟋蟀一条龙行业,比如蟋蟀罐的制作。作为官窑的景德镇瓷窑,在蟋蟀之风盛行的时代,自然也烧造蟋蟀罐。蟋蟀的罐子造型各异,充分体现了陶瓷的美学风采,烧制工艺也丰富多样。一乡间小虫,曾经处心积虑为自己的洞穴营谋的小虫,做梦也想不到,会身价如此,住在特制的紫砂罐或瓷罐中。

住进蟋蟀罐的蟋蟀,就像是从乡下一跃进入别墅豪宅的女子,终日养尊处优,饮食奢靡,被以栗子肉、蟹肉等供养。一只蟋蟀耗资,竟然顶许多家平民百姓开销,也成了达官贵人相互攀比的筹码。

但是吃着大餐住着豪宅的蟋蟀,你快乐吗?

离开自己的乡土和伙伴,与同类再次相见的时候竟然是相互的厮杀,这多么残忍。蟋蟀的牙是左右对开的两扇门,“门”边有齿。撕咬原本是自卫的本能,“对撕”却成了一种人类的乐趣。在这其中,蟋蟀能主宰得了什么呢?

养蟋蟀取其搏者,终是杀伐之气重,而得其声者多有趣味。蟋蟀的鸣唱是最能代表乡愁的声音。在古代,听其声竟然成了风气。据唐朝开元天宝遗事》记载:“宫中秋兴,妃妾辈皆以小金笼贮蟋蟀,置于枕畔,夜听其声,庶民之家亦效之。”从宫廷到民间,都喜欢它的赤羽间的摩擦之音。很多时候我喜欢在夜色中走走,在偏僻处,听听蟋蟀的鸣唱。想起流沙河的《就是那一只蟋蟀》,于是想念我的故乡。自从母亲去世后,父亲就搬进了城里,家乡就成了故乡,那些在土屋里伴随过我许多岁月的蟋蟀,也就是我怀旧的一杯酒。我家乡的蟋蟀体型小而矫健,善于蹦跳,歌唱底气足,似叫板的武生。每次不管何处听见蟋蟀之声,立即想起老家土屋里墙脚鸣唱的蟋蟀,想起母亲用炊帚轻轻扫上锅台的蟋蟀,想起在蟋蟀声里劳作的母亲……内心便潮湿起来。这样的夜晚,有时会梦见故乡。

小时候听人说,村中一妇人得病,弄了个偏方吃蟋蟀,用瓦瓣放火上烤热,以此烘烤蟋蟀。我曾经远远看见她烘烤蟋蟀,香气如肉香,随着风吹过来,馋得我打了个哆嗦。尽管它闻起来香,但我们缺肉吃的人却从来不吃蟋蟀,只吃蚂蚱、螳螂等。吃蟋蟀的村妇是一张黄肿的脸,有没有因为吃蟋蟀好不得而知。稍微大些,我以为偏方误人。后来读鲁迅的书,见名医也用蟋蟀下药,而且要“原配”,不知道蟋蟀是不是一夫一妻制,它们的原配如何界定,也觉得荒唐。后来读医书,见蟋蟀入药是记载在案的。李时珍在《本草纲目·虫部第四十一卷·虫之三》灶马(蟑螂)下附“促织”,言“古方未用,附此以俟”。清代赵学敏《本草纲目拾遗·卷十·虫部》载其功效,云:“性通利,治小便闭……治男、妇小水不通,痛胀不止。”如此想,那黄肿的妇人吃蟋蟀也有些道理。

人间的病终是有人间的事物来医治,蟋蟀在鸣唱之余,还有一项治病救人的功用,也算是对人类的贡献。

据说蟋蟀是种古老的昆虫,比人类的祖先还要早,这鸣虫的歌吟,岂不是响彻整个华夏历史吗?此刻我静坐听蟋蟀夜歌,仿佛披了一身古老的月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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